心理專業案主指的是接受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的案主,身份為心理相關科系學生或是心理相關從業人員,因為本身擁有一定程度的心理背景,所以被稱為「專業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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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份實習心理師履歷,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除了寫了自己的學經歷與背景之外,還寫了曾經接受心理諮商的學習與心得 (標題是如此),讓我有點訝異,我認為寫自己曾經接受諮商是OK的,但接受心理諮商就好好地當案主阿,何必寫"心得"或"學習",又為何要把心得寫進履歷中呢?關於專業案主,如果從心理專業工作的經濟結構與人際結構來論,我大概可以來個大書特書,心理專業案主絕對是心理治療界的重要經濟支柱,但這部份實在蠻暗黑的,且我知道的部份也不一定代表所有專業工作者的經驗,所以我這次要從心理師的訓練來看。我從幾種層面來看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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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接受諮商當成一種"體驗"
當學生時就曾聽說有諮商相關課程要求學生去接受一次或多次的諮商,然後寫心得作為課堂作業。老師的目的是要學生"體驗"案主的感受,這種體驗作業造成大學諮商中心的業務量暴增,湧入一堆來體驗諮商交作業的學生,到最後中心人員只能婉拒這些學生,以避免排擠到其他學生的諮商資源。
體驗意味著經驗、嘗試看看,沾一下,試一下味道,感覺一下感覺,而不一定是真正的投入,但這樣的情況下專業個案得到的也只有:"案主的感覺"而困難從中獲得療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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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把接受諮商當成一種"學習"
曾有個不知真偽的傳說,某些來"體驗"的學生,會在諮商過程中努力分析心理師的每個動作與語言反應,甚至會指認出剛剛心理師使用那些諮商技巧,老師,你剛剛在簡述語意嗎?;老師,你現在是在面質我嗎?
忙著觀察心理師,把注意力都放在心理師身上,而忘了諮商的焦點是身為個案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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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碌的」專業案主
當專業案主忙著"學習"坐在他對面的心理師,當專業案主忙著"體驗"案主的感受,專業案主就不會是一個純粹的案主,他成為帶著某種學習、交作業意圖的人,忙著觀察自己和心理師的互動,忙著觀察心理師對他的處遇。忙碌的專業案主,永遠都不會是案主,他只是披著案主外衣的學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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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心理師的履歷不用寫你接受心理諮商的心得與學習,在接受心理諮商的過程中你不需要"學習",諮商心得更不需要放在履歷中,這是基本的人際界線,請尊重並保護好自己的隱私,你的機構主管也不希望自己的實習生是一個心理上的暴露狂。
治療室內的東西就留在治療室裡,這樣才能好好的做案主,好好的接受諮商、治療。這也才可能好好地處理自己的內在議題。你要先是一個人,而後才會是一個心理師。不是為了成為一位心理師讓所有人生的經驗都指涉向這個目標。